香港海關本月採取代號「獵影」的執法行動,成功瓦解一個大型清洗黑錢集團,當中涉及一個五人家庭及一間找換店,案件為海關偵破同類型案件金額最高的一宗,涉款超過三十億元。行動中海關共拘捕六名本地人士,並已凍結各被捕人士名下合共約三千萬元資產,以及暫時吊銷有關找換店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本案涉款金額是海關破獲同類型洗黑錢案件中歷來最高。
今年初,海關人員鎖定一個懷疑清洗黑錢集團並展開財富調查。經過多月深入調查,於九月十日出動三十名人員,突擊搜查四個住宅單位及一間位於上環的持牌找換店,並以涉嫌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拘捕四男兩女涉案人士,年齡介乎二十五至六十二歲,包括五名家庭成員及一名找換店持牌人。
初步調查顯示,涉案家庭自二○一八年起先後於本地多間銀行開設過百個個人銀行帳戶,處理合共超過三十億元懷疑犯罪得益,當中找換店持牌人涉及款項一億七千萬元。
調查同時發現涉案家庭成員背景及其財務狀況與名下個人銀行帳戶內的大額交易極不相稱。海關已凍結被捕人士名下合共約三千萬元資產,包括約一千五百萬元銀行存款及兩個分別價值約七百萬元和約八百萬元的物業。
案中被拘捕的一名找換店持牌人,則涉嫌與涉案家庭成員串謀參與洗黑錢活動。海關不排除持牌人以找換店掩飾,利用其他人士的個人戶口處理來歷不明的大額交易,以進行洗黑錢活動。海關已於九月十一日暫時吊銷該找換店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
海關於涉案單位及找換店檢走一批電腦、手提電話、銀行保安編碼器及已簽署的支票簿。
案件仍在調查中,各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提醒市民利用個人銀行戶口處理來歷不明款項,無論有否涉及金錢報酬,均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條例》),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遵守《條例》規定,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參與洗黑錢及違反《條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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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