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一名羽毛球教練在其訓練班海報及社交網絡聲稱為前香港隊成員,涉嫌向消費者作出不實陳述,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條文。
經過初步調查,海關人員昨日(四月十三日)於將軍澳拘捕一名二十六歲男子。案件仍在調查,被捕人士現時保釋候查。
商戶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或向消費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呼籲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無論是出售貨品或提供服務,都不應向消費者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如商戶未能確定資料的真確性,則應核實有關資料,而不應貿然向消費者提供該等資料。
市民如發現懷疑違反《條例》的情況,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
完
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