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屯門發現量度不準的油站加油機

2007年1月9日

海關發言人昨日(一月八日)在屯門一個油站發現,在24部加油機中有一部未能準確量度供應予顧客的燃油量。

這是海關首次發現油站涉嫌管有不完備的度量衡器具。

在接獲投訴後,香港海關聯同政府化驗所昨日派員到油站,檢查站內加油機的準確度,結果發現其中一部加油機當在記錄供應予顧客的燃油量時,標示供應的油量比實際的高出逾百分之五。換言之,如顧客購入50公升燃油時,則會被多收30多元。

他們檢獲加油機的計量錶和油槍。海關人員正就這項誤差展開調查,有可能檢控違法者。

海關發言人今日(一月九日)重申海關人員將加強執法,打擊有關的不法營商活動,以維護消費者利益,確保香港維持公平的營商環境。

根據《度量衡條例》(第68章),任何人使用或管有偽誤或不完備的度量衡器具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

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不完備的度量衡器具會被沒收。

在二○○六年,海關共處理了51宗檢控個案,涉及供應少於所宣稱的數量的貨物和使用不完備度量衡器具的罪行,所涉罰款共108,950元。


2007年1月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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