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内地海关")2011年第54号公告,为加强经香港转运内地的冻鸡产品的进口管理,于2011年9月1日起,内地海关要求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经香港转运往内地的非原产于美国冻鸡产品,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所需文件外,还需提交由香港海关签发的确认书,证明有关进口产品经香港转运期间未被干扰。
为利便业界在转运内地非原产于美国冻鸡产品,可符合内地海关实施有关加强管理措施要求,香港海关会为有关产品签发确认书以作中转证明,以便于内地办理清关手续。
申请确认书属自愿参与性质并不用收费。
申请确认书的方法请参阅申请手续。
紧贸安排及贸易视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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