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香港转运内地非原产于美国冻鸡产品中转证明
经香港转运内地非原产于美国冻鸡产品中转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内地海关")2011年第54号公告,为加强经香港转运内地的冻鸡产品的进口管理,于2011年9月1日起,内地海关要求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经香港转运往内地的非原产于美国冻鸡产品,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所需文件外,还需提交由香港海关签发的确认书,证明有关进口产品经香港转运期间未被干扰。
为利便业界在转运内地非原产于美国冻鸡产品,可符合内地海关实施有关加强管理措施要求,香港海关会为有关产品签发确认书以作中转证明,以便于内地办理清关手续。
申请确认书属自愿参与性质并不用收费。
申请确认书的方法请参阅申请手续。
申请手续
- 香港海关紧贸安排及贸易视察科负责接受所有原封集装箱转运及转装转运 "非原产于美国冻鸡产品经香港转运内地确认书" ("确认书")的申请。申请途径如下: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透过「贸易单一窗口」申请确认书。有关详情,请浏览www.tradesinglewindow.hk/portal/sc/index.html。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于办公时间亲临九龙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20楼紧贸安排及贸易视察科或透过传真2413 6693递交申请表。 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2398 5225。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8:45至下午12:30及下午1:30至下午5:30 (公众假期除外)。
- 如属原封集装箱转运货物,申请人需于货物进口前两个工作天提交申请及交齐有关文件包括: (i) 进口许可证;(ii) 输出国家或地区认可当局的卫生证明书;(iii) 货物之提单(全程提单或头二程运输提单及六联单等);(iv) 货物之舱单;(v) 商业登记证 及 (vi) 其他运输文件
- 如属转装货物,申请人需于货物出口前两个工作天提交申请及交齐有关文件包括: (i) 进口许可证;(ii) 输出国家或地区认可当局的卫生证明书;(iii) 货物之提单;(iv) 货物之舱单;(v) 商业登记证 及 (vi) 其他运输文件副本
- 在查核文件无异后,香港海关会联络申请人以确认日期、时间及地点为货物抵港时在相关柜箱施加封条(如属原封集装箱转运),或监察整个转装货物过程后施加封条(如属转装转运)
- 如属原封集装箱转运货物,在香港海关施加封条前,申请人必须确保柜箱原有封条完整无损
- 如属转装货物,在香港海关监管转装前,申请人必须确保柜箱原有封条完整无损
- 香港海关在施加封条后,会尽快安排签发确认书
予申请人,以便申请人转交内地进口商作清关用途
- 工作天并不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查询
紧贸安排及贸易视察科
电话: (852) 2398 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