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确保及维持香港实施的各项贸易管制及进出口管制制度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从而履行国际义务, 并达到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目的;根据《进出口(登记)规例》(第60E章) 收取进出口报关单及报关费,以及根据《工业训练(制衣业)条例》(第318章) 征收成衣征款。
简介
香港海关(海关) 就有关签发产地来源证、进出口战略物品、储备商品和其他禁运物品等的多个贸易管制制度执行相关法例, 并为遵行《化学武器公约》执行相关法例,以预防及侦查滥用这些制度的情况。海关亦负责收取进出口报关单、报关费及成衣征款,并就上述各项制度执行相关的法定管制。执法工作包括:
- 巡查工厂及检查装运货物, 确保公众遵守规管签发产地来源证及其他禁运物品进出口的法例;
- 对领有《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 的香港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 的货物进行成本核查,以助确保只有符合附加值百分率规定的货物才可享有《安排》下的关税优惠;
- 在出入境管制站及公众货物装卸区,突击检查受签证管制或领有原产地证书的装运货物;
- 实施货运检查,确保公众遵守规管进出口战略物品及其他须领牌物品的法例;
- 进行检查和核实工作,确保香港有效实施《化学武器公约》;
- 进行检查工作,以执行对储备商品的管制;
- 根据相关法例,收取进出口报关费及成衣征款;
- 查核及评定进出口货物的价值,以追收少付的进出口报关费及成衣征款; 以及
- 调查违法个案,并提出检控。
贸易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