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打开流动版目录
关于我们

保护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

宗旨

防止及侦查侵犯版权和商标活动;与香港或外地的商标和版权拥有人、有关组织及执法机关合作,打击伪冒商标及盗版活动;以及执行与度量衡、玩具和儿童产品安全、消费品安全、商品说明及营商手法有关的保障消费者法例。

简介

香港海关(海关) 负责根据《版权条例》(第528章) 及《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第544章) ,遏止涉及侵犯版权的违法活动;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 ,遏止涉及伪造商标、虚假商品说明及不良营商手法的违法活动;根据《商标条例》(第559章) ,遏止涉及揑改商标注册纪录册、虚假地表述商标已注册以及不当地使用商标注册处的名称的违法活动;根据《度量衡条例》(第68章) ,遏止涉及货物重量和度量不足的违法活动;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 ,遏止涉及不安全玩具及儿童产品的违法活动;以及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第456章) ,遏止涉及不安全消费品的违法活动。海关并根据这些条例的规定,就有关投诉作出调查。此外,海关会主动调查有关违法活动,并在有需要时与香港或外地的组织和执法机关,以及商标和版权拥有人紧密合作。为确保《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度量衡条例》、《消费品安全条例》及《商品说明条例》获得遵守,海关亦进行抽查,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执法工作包括:

知识产权

  • 调查涉嫌触犯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罪行的人士和集团,并采取执法行动;
  • 执行法庭命令,扣留进口货物,以执行边境管制,藉此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所订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 安排和监督商标及版权拥有人或其代表检验和识别检获物品;
  • 巡查持牌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制造厂,防止厂商制造盗版光碟及母版;
  • 管制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制作设备的进出口; 以及
  • 向法庭申请充公来自侵犯知识产权罪行的财务收益。

消费者权益

  • 对度量衡设备的准确性, 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商户有否遵守有关提供宝石、贵重金属和受规管电子产品资料的命令,以及商户有否遵守商品说明和营商手法的规定进行抽查; 以及
  • 对有关货物重量和度量不足、不安全的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虚假商品说明, 以及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作出调查。
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