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及侦查侵犯版权和商标活动;与香港或外地的商标和版权拥有人、有关组织及执法机关合作,打击伪冒商标及盗版活动;以及执行与度量衡、玩具和儿童产品安全、消费品安全、商品说明及营商手法有关的保障消费者法例。
香港海关(海关) 负责根据《版权条例》(第528章) 及《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第544章) ,遏止涉及侵犯版权的违法活动;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 ,遏止涉及伪造商标、虚假商品说明及不良营商手法的违法活动;根据《商标条例》(第559章) ,遏止涉及揑改商标注册纪录册、虚假地表述商标已注册以及不当地使用商标注册处的名称的违法活动;根据《度量衡条例》(第68章) ,遏止涉及货物重量和度量不足的违法活动;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 ,遏止涉及不安全玩具及儿童产品的违法活动;以及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第456章) ,遏止涉及不安全消费品的违法活动。海关并根据这些条例的规定,就有关投诉作出调查。此外,海关会主动调查有关违法活动,并在有需要时与香港或外地的组织和执法机关,以及商标和版权拥有人紧密合作。为确保《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度量衡条例》、《消费品安全条例》及《商品说明条例》获得遵守,海关亦进行抽查,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执法工作包括:
知识产权
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