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简易通关计划(以下称为”海易通计划”)是我们便利商贸的其中一项最新措施,目的是方便货运代理和物流公司以电子方式提交副提单资料,以进行海运货物清关。
海易通计划是海关新近推出的一项计划,目的为简化现时的海关清关程序,为海运货运代理提供一个电子渠道,以Excel/CSV 档案,预先向海关提交副提单资料(海运模式的入境/转运付运货品)。我们深信这些转变会为货运代理及海关带来相互的利益。
货运代理: | 通过电邮主动向海关提交所有入口/转运付运货品(海运模式)的副提单;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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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 除特殊情况外,我们不会发出“禁止移离物品通知书”(即表格1)以供核实收货人纪录,例如,在船只预算抵达时间前尚未提交副提单。在正常情况下,在船只预算抵达时间前只会发出“移离至指明处所以接受查验的通知书”(即表格2),以扣留付运货品查验。 |
以下分别列出现行(图表1)及建议(图表2)的工作流程以显示转变的详情。
根据海易通计划,我们旨在为加入计划的货运代理和物流公司提供方便及便利,以优化他们与海关往来的运作效率。为了解更全面情况,以下表格(表1)说明加入计划后的效益和成本。
国家 | 船只航行时间 | 提交时间表 | 海关的工作(如有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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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A | 10日或以上 | 预算抵达时间2日前 | 在预算抵达时间前发出“移离至指明处所以接受查验的通知书”(即表格2) |
组别B | 4至10日 | 预算抵达时间1日前 | 在预算抵达时间前发出“移离至指明处所以接受查验的通知书”(即表格2) |
组别C | 3日或以下 | 实际到达时间1日后 | 发出“禁止移离物品通知书”(即表格1)”,并在提交1日后发出“移离至指明处所以接受查验的通知书”(即表格2)”或放行纸 |
有关这三组国家的详情可参阅下表(附表1至3)。
一星期内的详细提交时间表见以下的附件。
提交时间表的PDF 档
下列的连结可提供有关海易通计划下须向海关提交的档案的样本:
电邮格式可参阅以下附件。
(附件:附件III – 电邮格式)
摘要档案可参阅以下附件。
(附件:附件IV – 摘要档案)
副提单档案可参阅以下附件。
(附件:附件 VI – 副提单档案)
假如你有任何关于海易通计划的查询,欢迎与我们联络。
求助台
电话 | : (852) 3152 0182 / (852) 3152 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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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 : e_house_info@customs.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