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督察主要负责领导及执行有关保障税收及征收税款、缉毒、反走私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协助高级督察处理人事管理和办公室行政事务;以及监督辖下人员所执行的工作。海关督察须受《香港海关条例》所规定的条文约束、须穿着制服、佩带枪械、不定时工作,并或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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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遴选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考生将以小组形式以广东话及英语讨论时事题目。考生须就题目提出自己的观点及就其他考生的意见作出回应。
通过小组讨论的考生将获邀于另一日参加笔试(第I部分)及(第II部分)。
这部分包括下列三张试卷:
每张试卷设30题选择题,考生须于30分钟内完成。
如申请人在综合招聘考试之「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取得一级或以上成绩,或同等学历(注1至3);以及在「能力倾向测试」试卷中取得合格成绩,可豁免参加笔试(第I部分)的评核。
这部分包括两条以英文和中文短文形式作答的题目。每题限于1小时内完成。
通过笔试(第I部分)及(第II部分)的考生将获邀于另一日参加体能测验。
注: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持有《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历要求定于完成中学阶段程度或以上但低于学位/专业程度职系)及格成绩的申请人,日后将不会被安排再次应考同等或更低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是一张设有中英文版本的选择题形式试卷,全卷共20题,须于35分钟内完成。申请人如在20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及格成绩,有关成绩可用于申请所有学历要求低于学位/专业程度的公务员职位。
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8点(每月$48,335)至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2点(每月$83,840)。
〔附注:海关督察的入职薪酬分别为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8点(每月$48,335)、第9点(每月$50,990)及第10点(每月$53,630),视乎学历而定。每月薪酬及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等资料日后或会有所更改。〕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发出聘书时的规定为准。
如有查询,可致电招聘查询热线 (852) 3759 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