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唯一负责对版权及商标侵权活动进行刑事调查及检控的部门。海关其中一项任务是维护知识产权拥有人和正当商人的合法权益。为履行这项任务,海关执行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第362章《商品说明条例》及第544章《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的规定。
海关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分别从跨境、市面及网上及科技罪行层面打击各类侵权活动。在跨境层面上,海关致力从进出口及转口层面打击盗版及冒牌货活动。在市面层面上,海关一直努力不懈,在各零售黑点持续采取执法行动,以杜绝街头、零售、制造、批发及分销层面的盗版及冒牌货活动。海关亦积极采取执法行动,加强研究网上罪行及推出先进科技系统,以打击日新月异的网上侵权及科技罪行。
因应网上侵权罪行的上升趋势,海关扩大「反互联网盗版队」的规模,将调查人员增至超过40人,专责打击网上侵权及科技罪行,并处理相关执法工作。
为应对科技进步对执法带来的新挑战,海关在二零一三年成立科技罪行研究所,以加强研究网上罪行的最新犯罪手法、为执法人员制定执法策略和搜证程序,以及为前线人员举办培训课程,讲授提取和保存数码证据的技巧。
科技罪行研究所于二零一七年推出「大数据系统」,协助前线人员蒐集及分析互联网上多个平台大量的公开资讯,以进行网上调查工作。系统自推出以来一直运作良好。
海关一直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打击本港市面伪冒商标及侵犯版权活动。
透过持续的执法行动,伪冒商标的情况在香港已受到控制,大规模制造冒牌物品的活动已经销声匿迹。现时,售卖冒牌物品的活动主要集中在人流密集的地区,以小规模形式进行。海关亦特别关注涉及公众健康的物品,包括药物和食物等的冒牌活动,并即时对有关违法行为采取执法行动。
盗版光碟方面,在海关严厉的执法行动下,售卖盗版光碟的零售店近年已几乎绝迹。根据香港法例第544章《防止盗用版权条例》规定本地的光碟及母碟制造商必须获得海关批予牌照,并为他们制造的所有产品标上特定的识别代码。
海关一直致力打击跨境侵权活动。海关亦会透过已建立的合作机制,与内地、澳门及其他海外执法机构,就执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策略进行交流和经验分享,并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以打击跨境侵权活动。
此外,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规定,必须领有海关发出的许可证,才可进出口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
在香港特区的每家机构,都应尊重知识产权,避免使用或分销任何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或冒牌物品。
调查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罪行的先决条件,是知识产权拥有人须证实被指侵犯版权的作品的版权经已存有,或有关商标已在香港特区注册;以及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该物品的知识产权已受侵犯。
举报侵犯版权活动时,版权拥有人应向我们提供以下资料:
举报伪冒商标活动时,商标拥有人应向我们提供以下资料:
全港市民应尊重知识产权及避免购买侵权物品。如发现任何侵犯版权或伪冒商标活动,请立即向我们举报。
为协助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业界设立了三项举报奖赏计划,由海关负责管理。任何人如向海关提供资料,导致成功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罪行,并且检获若干数量的盗版或伪冒货物,便可获发赏金。
该三项举报奖赏计划为:
举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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