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委派行政主任(总务)1 为公开资料主任。他/她须确保根据本守则索取资料的要求,会依照特定程序得到妥善处理。
如欲索取香港海关所保存的资料,可透过信件或填妥
申请表
,并透过以下途径提交:
邮寄
香港海关
内务行政科
行政主任(总务)1
香港
北角渣华道222号
海关总部大楼30楼
电话
(852) 3759 3881
电邮
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传真
(852) 3108 3586
《公开资料守则》的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