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传媒查询有关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一宗侵权案件(HCMA408/2006),海关助理关长(情报及调查)梁观华今日(七月二十五日)作以下回应:
「海关一向严厉打击任何类型的侵犯版权活动,致力维护知识产权,积极宣扬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亦全力支持本地创意工业。
海关人员必定依从法例权限公平执法,严谨处理每宗案件。当接获举报后,会即时跟进调查,有需要时会谘询律政司意见及指引。当搜集到足够作刑事举证用途的资料后,便作出刑事检控。
海关人员在接获涉及刑事侵权活动的投诉或举报后,定必尽速处理,以祈达到打击盗版活动,以保护知识产权。
此外,香港海关会不时检讨调查及检控程序,务求提高执法效率及效能。
为了让香港海关将来有更多时间调查复杂的个案,政府已提出修订《版权条例》,建议修订现行的提出检控时限,改为由触犯罪行之日起计的三年届满。有关的条例草案目前正在立法会审议阶段。
就此案,海关现正研究该案判词及谘询律政司意见。」
完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