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健身中心不良营商手法

2020年6月17日

香港海关今日(六月十七日)拘捕一名连锁健身中心女职员,她涉嫌使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销售健身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连锁健身中心九龙湾分店的一名女职员,在销售健身服务的过程中,以查询优惠为由,要求一名顾客在一份表格上签署,并表示无需付款。当顾客签署后,该名女职员随即表示该表格是健身会籍合约,并迫使他付款,涉案的健身服务合约总值约一万五千元。

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一名二十四岁女子,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必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则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地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如未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价钱,或不欲购买有关服务时,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即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一直非常重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绝不容忍健身中心的不良营商手法,并将继续予以严厉打击。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情况。



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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