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呼籲青少年切勿网上侵权

2006年5月11日

香港海关呼籲青少年尊重知识产权,切勿参与任何侵犯版权活动,尤其是涉及互联网上的侵犯版权活动。

海关提醒市民在网上分发任何类形的侵犯版权档案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根据现行《版权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关版权拥有人的特许下,并非为任何贸易或业务的目的,亦并非在任何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而分发该版权作品的侵犯版权复制品,达到损害版权的拥有人的权利的程度,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海关「反互联网盗版队」昨日(五月十日)在秀茂坪侦破一宗利用自设个人网站提供侵权歌曲予人免费下载的案件。

行动中,海关人员在秀茂坪一个住宅单位内拘捕一名涉案的16岁中学生,并在单位内检获一台电脑及一批宽频上网的周边元件,检获物品总值约七千七百元。

该名学生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早前接获版权持有人投诉,遂展开深入调查,并于昨日采取行动。

调查发现,涉案人士涉嫌透过美国网站提供的「动态网页转移服务」及软件将私人电脑变为伺服器,并设立个人网站提供超过600首侵权歌曲和20多套侵权电影供互联网用家免费下载。

海关自2000年初成立首支反互网盗版队以来,至今已侦破9宗利用互联网站发放侵权作品的案件,检获物品总值约18万元,并拘捕13名男子。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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