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言人今日(四月一日)指出,任何人在营商过程中供应货物予他人时,货物的重量、度量或数目,少于所宣称的供应数量,即属违法。
他重申海关人员会加强执法打击这类不法营商活动,包括在零售及分销层面上,以维护消费者利益,确保香港公平营商环境。
根据《度量衡条例》,有关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
六名蔬菜供应商涉违反有关条例,昨日(三月三十一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供应少于所宣称供应数量的蔬菜予他人,被裁定罪名成立,罚款600元至3,000元不等。海关遂再提醒公众有关行为违法。
所涉的蔬菜包括椰菜、芋头、青瓜及中国芥兰等,而有关蔬菜市价由每箩44元至110元不等。
聆讯中指出,海关人员于二○○五年九月十五日在长沙湾蔬菜批发市场采取试购蔬菜行动。在完成交易后,海关人员随即表露身份,并以电子磅检查所购买货物的重量,结果发现上述菜档所供应蔬菜的实际重量少于所宣称的数量。
同日,海关人员把所试购的蔬菜送交政府化验所检验。检验报告显示,有关蔬菜的实际重量,较所宣称的供应数量为少,所少的重量由百分之3.6至16.03不等。
在二○○五年,海关共检控了27宗供应少于所宣称的数量的货物及使用不准确的度量衡器具的案件,所涉罚款72,700元。今年首两月的检控个案为10宗,所涉罚款16,200元。
完
二○○六年四月一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