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泰国海关签署《互助合作安排》

2006年3月1日

香港海关和泰国海关今日(三月一日) 签署《互助合作安排》,承诺加合作打击跨境海关罪行。

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和泰国海关关长Dr. Sathit Limpongpan代表两地海关签署。

汤显明说:「把两地海关友好关系提升至另一层次一向是双方共同愿望,今日签署的《互助合作安排》正能达成这个愿望。」他补充说,泰国海关驻港代表办事处在香港成立逾四十年。

双方签署《互助合作安排》,标志两地海关心透过行政互助在多个范畴进一步合作,包括打击走私活动和贩运毒品,以及保护知识产权。

目前为止,香港海关已经与中国海关总署,以及九个海关组织签署了《互助合作安排》,分别是新西兰海关、澳洲海关总署、英国海关、美国海关总署、法国海关总署、比利时海关总署、加拿大国家税务局、印度海关总署和韩国海关总署。


二○○六年三月一日(星期三)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