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去年四月就一间连锁零售店集团出售怀疑违规个人护理及家居清洁用品采取执法行动,其后接获约五百宗举报,指市面上多间零售店售卖的货品,其包装上的产品资料均没有标示中文及英文的双语警告或警诫字句,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的附属法例《消费品安全规例》(《规例》)。
海关人员审视每宗举报的相关资料后已采取适当执法行动,于超过六个月的调查过程中,于全港各区数十间零售商户成功试购怀疑违规的货品,并发现六十款产品的包装上就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警告或警诫字句,并没有以中文及英文表达,涉嫌违反《规例》。
在一连串的执法行动中,海关就约九十间商户(包括连锁零售店集团、零售商、供应商和入口商)展开调查,并指令有关商户将六十款合共约一万九千件怀疑违规的产品储存于指定地方,待海关作进一步调查。该六十款产品涉及种类繁多,包括消毒搓手液、外科口罩、护肤品、个人护理产品、家居清洁产品、衣物喷雾剂、洗衣球和除臭剂等,亦包括海关最近接获相关机构转介的五款产品。
所有案件的跟进调查工作仍然继续。
根据《规例》,凡消费品或其包装标记有关于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警告或警诫,则该等警告或警诫须以中文及英文表达,而有关表达须清楚可读和放置于消费品或包装部分或稳固地加于包装上的标籤或任何附于包装内的文件的显眼处。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或违规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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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