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拘捕七名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食品的食肆董事及东主

2020年3月30日

香港海关早前展开一项全港性行动,打击食肆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品,并于三月二十七日于不同地区拘捕七名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的人士,当中包括涉案食肆的五名董事及两名东主。

海关早前派员巡查全港各区食肆及进行试购。行动期间,海关人员到不同食肆试购声称为「石斑」及「鲍鱼」的食品,并将样本送往政府化验所作检验。

化验结果证实,海关人员在七间食肆所试购的十四个声称为「石斑」及六个声称为「鲍鱼」的食品,分别为鲶鱼及鱿鱼,与声称不符。

经调查后,海关于三月二十七日采取执法行动,在该七间分别位于上水、大埔、葵涌、油麻地、土瓜湾、湾仔及鲗鱼涌的食肆拘捕六男一女,年龄介乎四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分别为涉案食肆的董事或东主。

所有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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