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于本周一(三月二日)搜查四间位于粉岭、上水和元朗的药房,共检获一百一十瓶怀疑附有虚假成分说明并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并再于今日(三月四日)搜查一间位于观塘的贸易公司。行动中,一名药房董事、三名药房店员及一名贸易公司负责人因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及《消费品安全条例》被捕。连串行动及时堵截涉嫌违例产品于市面出售,这亦是继二月二十一日海关检获一百七十四瓶同样怀疑附有虚假成分说明并含有毒甲醇成分消毒酒精后,十天之内破获的第二宗同类型案件。海关呼籲市民马上停用相关消毒酒精;商户如有出售,亦应立即下架。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粉岭区内有药房怀疑售卖附有虚假成分说明的消毒酒精。于接获举报后,海关即时派员行动,率先于粉岭一间药房试购一款以塑胶樽装容器盛载,并标示「乙醇含量75%」及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抗菌消毒液。该产品以标示为五百毫升的透明胶瓶作销售,零售价为七十五元一瓶。海关人员随即把该款试购所得的消毒液样本送往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以确定其成分及安全性。
海关于三月二日接获化验报告,显示该款消毒液的乙醇含量为百分之六十九,同时亦含有百分之八点二的甲醇成分。报告亦显示该瓶消毒液的淨含量为四百七十八毫升。
根据化验结果,涉案消毒酒精的成分及含量均与产品说明不符,而且含有毒甲醇成分,与所列明的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不符,涉嫌同时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及《消费品安全条例》。
海关于知悉化验结果后,即时部署执法行动。除于即日再次搜查涉案药房外,亦于另外三间位于粉岭、上水和元朗的药房检获同款,售价介乎五十五至六十八元不等的消毒酒精。行动中共检获一百一十瓶涉嫌违反相关条例的消毒酒精,并拘捕四名年龄介乎三十一至五十二岁的男子,包括一名药房董事及三名药房店员。海关人员当日亦同时巡查全港各区共三百一十四个零售点,未发现有该款消毒酒精出售。
于跟进调查后,海关今日再于观塘拘捕一名涉嫌供应相关消毒酒精予涉案药房作销售用途的三十九岁贸易公司男负责人。案中五名被捕人士目前正保释候查。
海关于二月二十一日亦搜查一间药房集团的办公室及其位于全港不同地区的二十间分店,当时检获一百七十四瓶怀疑附有虚假成分说明并含有毒甲醇成分的消毒酒精,拘捕一名药房的董事及六名店员。连同本案,海关于两次行动中共巡查超过五百七十个地点,检获二百八十四瓶涉嫌违反相关条例的消毒酒精产品,以及拘捕十二人。
两宗案件仍在调查中。
甲醇为有机溶剂,含有毒性,可透过皮肤进入人体而导致中毒,破坏肝脏功能,亦可引致失明,甚至死亡,不能用作一般清洁消毒用途。海关提醒市民,于购买消毒酒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使用消毒酒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今次行动是「守护者」特别执法行动的一部分。行动于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开始,截至昨日(三月三日)为止,「守护者」行动已经持续三十六天,期间出动超过二千七百人次的海关人员,于全港各区零售点巡查超过一万八千间次,以确保市面出售的防疫产品符合《商品说明条例》及《消费品安全条例》的规定。
「守护者」行动将持续进行,打击违反相关条例的活动。如发现有任何涉嫌违法行为,海关会继续马上向公众公布。
海关再次提醒商户不要趁机混水摸鱼,切勿以误导性手法销售商品、售卖附有虚假产地说明/伪冒商标的物品,以及售卖不安全消费品。海关如发现有商户作出任何涉嫌违反相关条例的活动,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有足够证据会作出检控。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或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活动。海关对所有接获的举报,都会作出了解及所需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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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呼籲市民马上停用一款怀疑附有虚假成分说明的消毒酒精(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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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