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试购外科口罩样本符合《消费品安全条例》规定

2020年2月6日

香港海关于一月二十七日起开始进行代号「守护者」的全港性大规模特别行动,全面巡查、试购及检视于全港各区出售的外科口罩。截至昨日(二月五日)为止,海关已就外科口罩的零售点进行超过六千间次的巡查,试购超过五十个样本,并已率先就当中的二十个样本完成真菌菌落总数测试,全部均合符标准,暂时未有发现有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情况出现。余下样本的安全测试仍在进行中,测试完成后会尽快公布结果。

相关样本是从全港各区的不同零售点,包括连锁店铺、药房、药行及日用品店试购所得,然后交予政府化验所进行测试。该二十个已完成测试的样本分别为十五个具包装及五个散装外科口罩产品。十五个具包装样本之中,最多为五十片装,其余分别为五片、十片及二十片等。

截至今日(二月六日)为止,「守护者」行动已经进行了十一天。行动期间,海关人员于一月三十日在旺角一间药房检获共六万八千个怀疑附有虚假生产日期的外科口罩,现正就口罩的来源作出调查。案件仍正在调查中。

「守护者」行动将会持续进行,海关会继续巡查外科口罩零售点,并进行试购,以确保市面上出售的外科口罩均符合《商品说明条例》及《消费品安全条例》。海关强调,如发现有任何涉嫌违法行为,会继续马上作更新公布。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或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重申一向极为重视公众安全及消费者权益,如发现有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或《商品说明条例》规定的情况,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

海关提醒商户切勿售卖附有虚假产地说明、伪冒商标或不安全的消费品,市民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活动。



2020年2月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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