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利用婴儿及幼童走私犯罪活动(附图)

2020年1月9日

香港海关于去年十二月一日至昨日(一月八日)采取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打击利用婴儿及幼童进行走私的犯罪活动。

行动期间,海关人员分别在罗湖管制站及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破获共四宗走私香烟案件,检获约一万零八百支怀疑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三万元,应课税值约二万元。

海关相信有人利用婴儿及幼童作掩饰并进行跨境走私活动,把香烟收藏于手推婴儿车或儿童书包内,企图逃避海关人员的侦查。案中被利用的婴儿及幼童年龄介乎四个月至八岁。

行动中,海关共拘捕三女一男,年龄介乎三十一至四十四岁,均为上述婴儿及幼童的同行家长。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而走私其他应课税品亦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海关提醒家长或监护人不应以婴儿或幼童作犯罪活动的掩饰,亦应加倍留神以防不法分子利用婴儿及幼童进行走私活动。市民切勿心存侥倖,铤而走险。

海关一向十分关注婴儿及幼童被利用作跨境走私的情况,并会继续加强抽查与婴儿及幼童同行的旅客及在管制站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20年1月9日(星期四)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