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于网上销售外科口罩的女子因作出不当地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三个月。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名女子涉嫌于网上以不良营商手法出售外科口罩。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名女子于社交平台声称有外科口罩出售,其后透过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向一名消费者以每盒一百二十元的价钱售卖四百盒指定品牌外科口罩,惟最终只供应七千八百个不同品牌的散装口罩予该消费者,当中并没有该指定品牌的口罩。调查显示涉案女子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供应与该品牌口罩有重大分别的产品。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式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海关会继续打击不良营商手法,保障消费者权益。海关亦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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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