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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公报

新聞公報

连锁零售店东主以误导性遗漏营业行为销售服装被判罪成

2025年4月2日

一名连锁零售店东主因对消费者作出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四月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处罚款三万元,涉案的六十三件衣服亦被充公。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连锁零售店出售的服装怀疑附有虚假产地来源说明,遂到该集团位于沙田及将军澳共三间分店试购服装,并发现服装上均附有两个不同产地来源的标签,分别为「made in korea」和「MADE IN CHINA」。海关其后采取执法行动,在上述三间分店检获共六十三件附有双重产地来源标示的衣服,价值共九千元。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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