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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公报

新聞公報

一名入境司机进口未完税香烟罪成判囚(附图)

2025年3月25日

一名三十八岁入境男司机因进口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三个月和罚款一千元。

透过风险评估及情报分析,香港海关昨日(三月二十四日)在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截查一辆报称空载的入境私家车。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先后在私家车前排车门夹层、车头防撞杆及中间置物箱检获共约一万八千二百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九万三千元,应课税值约六万元。该名男司机亦随即被捕,该辆跨境私家车亦被检取。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海关会继续透过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严厉执法,打撃跨境走私活动。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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