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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公报

新聞公報

一名入境旅客处理未完税香烟罪成判囚(附图)

2025年3月9日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昨日(三月八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六个月及罚款。
  
海关人员于三月七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四十一岁的抵港男旅客,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四万一千四百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十八万六千元,应课税值约十三万六千元。该名抵港男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2025年3月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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