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正式推行

2024年11月29日

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一直积极推动两地便利货物清关的发展,携手扩大双方的跨境合作领域。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两地海关正式推出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将现时「一单两报」的覆盖范围拓展至所有与内地相连的陆路口岸,让更多企业可受惠于道路货物资料「一次录入,双向共用」的便利。
  
于二○二三年十一月,两地海关签署了《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开展智慧海关建设合作安排》,并将「一单两报」定为重点合作项目之一。双方其后分别于二○二四年二月及十月推出粤港货物「一单两报」及其扩展项目,涵盖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出两地的货物。
  
为实现扩展「一单两报」项目,两地海关日前于深圳湾口岸及香园围口岸试行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计划,并获三间企业支持参与。相关企业透过「一单两报」将货物资料递交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其后资料会在加密后自动推送至港方「道路货物资料系统」,企业可透过「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直接获取货物资料,以完成办理本地报关手续。参与试行的企业均表示「一单两报」的功能不但可确保两地货物的申报资料内容准确无误,并有助企业节省申报所需的时间及人力,降低运作成本。
  
现阶段,经所有陆路口岸从内地进口到香港的货物均可使用「一单两报」进行申报。香港海关亦会继续和国家海关总署紧密合作,进一步扩展「一单两报」的涵盖范围至从香港出口到内地的货物,以全面覆盖两地陆路货物通关业务。


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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