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十一月五日)侦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间本地公司在没有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所需的注册情况下,进行多宗交易额均为十二万以上港元的钻石交易。案件所牵涉的交易总额折合港币逾九千万元,为海关侦破同类型案件中金额最高的一宗。案件仍在调查中。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已于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海关关长注册。除注册人外,任何交易商若声称为注册人、声称获授权进行;或进行任何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或非现金交易,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香港海关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注册过渡期经已结束。任何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必须在成功获得相关注册后才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
有关注册申请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浏览「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系统」网站(www.drs.customs.gov.hk)或香港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在没有所需注册的情况下而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相关贵金属及宝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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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