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首次引用《版权条例》下「传播权利」打击非法串流足球直播赛事案件(附图)

2024年9月24日

香港海关九月二十二日采取执法行动,打击以非法串流技术向公众传播足球直播赛事的侵权活动,并检获一部收费电视频道解码器、一部用作怀疑非法串流的电脑伺服器、一部用以遥距操作电脑伺服器的手提电话,以及一批电子设备和影音器材,估计市值共约两万元。这是自《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实施以来,海关首次引用「传播权利」打击涉及非法串流装置传播足球直播赛事的案件。
  
海关早前接获版权拥有人举报,指有人自设网页,在未获版权拥有人的授权下,透过网上串流技术传播受版权保护的收费电视频道。海关人员经深入调查和在版权持有人的协助下,于直播海外足球赛事期间采取行动,利用电脑法证程式实时监控有关怀疑非法串流活动。
  
同时,海关人员突击搜查一个位于乐富的住宅单位,检获怀疑用作非法串流的电脑伺服器和该批电子装置。部门的电脑法证所人员亦到场支援,在涉案的电脑伺服器中保存相关数码证据。
  
行动中,海关拘捕两名分别69岁和43岁的男子。两人现已保释候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市民,切勿参与未获授权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的活动。市民亦应尊重知识产权,避免透过任何非法串流的形式收看侵权影视作品或收费电视频道。涉及非法串流的应用程式或串流连结可能附有电脑病毒或恶意程式,为用家带来潜在风险。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未获得版权拥有人授权下,为任何包含为牟利或报酬而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贸易或业务的目的,或在任何该等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或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权利的程度,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就每项版权作品罚款50,000元。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侵权活动。


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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