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由今日(九月一日)起将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扩展至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往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货物,以及由塞尔维亚经香港中转往内地的货物。
「中转易」的服务范围原涵盖内地与其贸易夥伴所签订的二十项贸易协定下涉及六十八个经济体经香港中转北行至内地的货物,以及七项贸易协定下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南行往台湾、韩国、新加坡和澳洲的货物。
计划扩展后,本地贸易商即日起可为内地经香港中转至越南及尼加拉瓜的货物,以及由塞尔维亚经香港中转往内地的货物向香港海关申请中转确认书,以享有《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或《区域全面经济夥伴关系协定》、《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下提供的关税优惠。
香港海关会积极扩展「中转易」的服务范围,便利更多经香港中转的货物可享有相关贸易协定下提供的关税优惠,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巩固香港作为货运物流枢纽的领先地位。
香港海关自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推行「中转易」,为贸易商提供海关监管服务及签发证明货物中转香港期间未再加工的中转确认书。有关申请手续,可浏览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trade-facilitation/fta/procedure/index.html。
完
2024年9月1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