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检获约一百五十万元怀疑冒牌货物及未完税烈酒(附图)

2024年7月22日

香港海关六月二十八日在屯门内河船码头海关验货场检获约七千四百件怀疑冒牌货物及八公升怀疑未完税烈酒,估计市值共约一百五十万元,应课税值约七万元。

海关当日透过风险评估,抽查一个从广东南沙抵港,并报称载有食品、衣服和鞋履的四十呎货柜。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货柜内检获该批怀疑冒牌货物,包括衣服、鞋履、手袋和皮带,以及该批怀疑未完税烈酒。

初步调查显示,该批怀疑冒牌货物及怀疑未完税烈酒将会转口至海外地区。

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会继续透过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严厉打击跨境冒牌物品活动,并从源头堵截私酒活动以保障税收。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进出口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酒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上述条例活动。


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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