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于连锁零售店集团检获逾八千八百件怀疑违规沐浴露及家居清洁用品(附图)

2021年4月9日

香港海关昨日(四月八日)于一间连锁零售店集团多个处所检获十四款合共八千八百○五件怀疑违规沐浴露、家居清洁剂和衣物漂白剂,涉案货品包装上的产品资料均没有标示中文及英文的双语警告或警诫字句,涉嫌违反《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的附属法例《消费品安全规例》(《规例》)。行动中检获产品估计市值共约四十万元,一人被捕。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连锁零售店集团位于荃湾和沙田的零售店铺有多款怀疑违规家居清洁剂出售。海关人员随即进行调查,从六间分别位于金钟、鲗鱼涌、旺角、荃湾和沙田的零售店铺试购涉案共十四款产品。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些产品包装上的产品资料没有标示就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中文警告或警诫字句,当中十二款只附有泰文警告或警诫字句,而另外两款产品则只附有泰文及英文警告或警诫字句。

海关人员昨日采取行动,从涉案的连锁零售店集团位于金钟、鲗鱼涌、旺角、深水埗、黄大仙、钻石山、九龙城、牛头角、青衣、荃湾、沙田、马鞍山、将军澳、大埔、粉岭、屯门和元朗共二十五间分店,以及位于荃湾的货仓检获涉案产品,零售价介乎六至九十五元。

连锁零售店集团的一名三十三岁男董事被捕,目前正保释候查。

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初步调查显示,涉案产品由该连锁零售店集团从泰国进口香港。海关将就涉案产品作进一步安全化验,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除涉事的连锁零售店集团外,海关亦巡查全港多个零售点,暂未再发现有涉案产品出售。

根据《规例》,凡消费品或其包装标记有关于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警告或警诫,则该等警告或警诫须以中文及英文表达,而有关表达须清楚可读和放置于消费品或包装部分或稳固地加于包装上的标籤或任何附于包装内的文件的显眼处。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或违规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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