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六月十一日)拘捕一名药房董事,她涉嫌管有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婴儿止痒液作销售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对一款由相关机构转介的怀疑附有虚假成份宣称的婴儿止痒液展开调查。该款止痒液以日文在包装盒上标示含有盐酸苯海拉明的止痒成份,惟政府化验所的样本检测结果显示该款止痒液并没有该成份。
经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于昨日拘捕一名涉案药房的33岁女董事。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前更应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的详细资料。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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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