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四月二十四日)拘捕一间网上生活用品代购公司的两名前董事,涉嫌于销售货物时作出不当地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涉案网上生活用品代购公司由两间公司营运,于本月初突然宣布结业。截至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时,海关共接获共四百五十一宗有关该网上商户的投诉,指曾向涉案商户付款预购生活用品杂货,包括服装、美容及化妆品、健康食品及口罩等,而未能收到货物,亦未获安排退款。涉案金额共约四十万元,最大一宗涉及约二万元。
海关人员遂于昨日采取执法行动。行动中,拘捕两间公司各一名男前董事,年龄分别为33岁及38岁。两人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一向相当关注涉及网购的违规行为,并致力打击网上不良营商手法,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切勿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货品。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必须保持警惕,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并保留交易单据及相关纪录,若日后需作出申诉,可作为基本资料。此外,消费者于网上订购货品时,可选择「货到付款」或「先付订金后付余额」的缴付方式。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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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