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药店不良营商手法

2024年3月21日

香港海关今日(三月二十一日)拘捕一名药店店员,他涉嫌使用误导性遗漏的不良营商手法销售中药材,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中环一间药店的一名店员涉嫌以不良营商手法向顾客推销中药材。调查发现该店员向顾客推销三款中药材期间,以不适时的方式提供中药材的总价,并于有关中药材被磨粉后,才表示其中一款中药材是以钱为计价单位及透露中药材真正总价,致使与预期的价格相差十倍。

经深入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涉案药店的一名三十一岁的男店员。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男子现正接受调查。

海关十分关注商户以不良营商手法误导旅客购物的情况,一直设有快速行动队处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紧急投诉,并会即时转介有关个案予调查人员作优先处理。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及留意商品的计价单位,并要求更详细资料,包括所选商品的总价格,再作交易决定。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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