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二岁男子因串谋走私及非法管有穿山甲鳞片,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四十八个月。
香港海关人员于二○一八年十二月在香港国际机场检查一批从马来西亚到港的空运货物,发现内藏约二百四十公斤穿山甲鳞片。跟进调查后,海关于二○一九年一月再检获约二百公斤穿山甲鳞片,并拘捕该名涉案男子。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触犯濒危物种相关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未取得所需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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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