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由明日(二月二十七日)起,一连五日在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的「香港国际钻石、宝石及珍珠展」设置摊位,宣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制度),并提供现场柜枱服务,便利非香港交易商在参加展览期间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制度已于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任何人如有意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于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香港海关注册,并须适当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法定责任。
而随着过渡期经已结束,所有由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提交注册申请的交易商必须在成功获得相关注册后才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
非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条件(包括来港参加展览会的参展商),虽获豁免注册,但须就任何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于交易后一日内,或在该交易商或代表该交易商行事的人离开香港前,以较早者为准,向香港海关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非香港交易商除可透过制度的网页www.drs.customs.gov.hk登入「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系统」,在线上提交现金交易报告,他们亦可于网上下载有关表格(www.drs.customs.gov.hk/download/drsform/CED418_Form%208_Cash%20transaction%20report.pdf),并于展览期间亲身前往香港海关的摊位提交报告。
香港海关的摊位(摊位编号5-M04)设于亚洲国际博览馆5号展馆,开放时间为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三十分,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一日上午十时至下午六时三十分,以及三月二日上午十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交易商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制度的资讯,可浏览网页(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完
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