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一月十日)在葵涌海关大楼验货场检获逾三千一百公斤怀疑受管制干鲨鱼皮及逾一百四十公斤怀疑受管制干鱼翅,估计市值共约六十万元。这是海关自《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第586章)附表I修订于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后,首次检获新增至该附表所列的鲨鱼物种。
海关人员昨日透过风险评估,拣选及查验一个从阿曼抵港的四十呎海运货柜,并在货柜内发现该批怀疑受《条例》管制的干鲨鱼皮及干鱼翅。
案件已转交渔护署跟进。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未取得所需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市民可参阅网页www.cites.hk,以了解各附录物种的许可证要求。如有查询,可以电邮hk_cites@afcd.gov.hk或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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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