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继十一月二十三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侦破一宗航空旅客携带怀疑受管制干鱼翅案件,十一月二十四日再于机场侦破同类案件,检获逾四百五十公斤干鱼翅,当中包括怀疑属受管制濒危物种的干鱼翅,估计市值约一百三十万元。
一名三十五岁男旅客十一月二十四日从巴西经埃塞俄比亚飞抵本港。扺港后,他向海关人员申报该批受管制物品,并出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文件的照片。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人员其后证实,该文件是无效。渔护署人员在该名旅客的十五箱寄舱行李内,发现部分干鱼翅属《公约》附录II列明的濒危物种,并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所管制。
两宗案件中,不法分子不但企图行使伪造或无效文件,并故意将未受管制与受管制的干鱼翅混在一起,企图鱼目混珠,以逃避海关侦查。
政府已刊宪修订《条例》,更多鲨鱼物种将在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纳入《条例》管制。海关与渔护署会继续严厉执法打击非法走私濒危物种。
海关提醒市民,切勿携带受管制物品,包括干鱼翅等的鲨鱼制品进出香港。
根据《条例》,任何人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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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