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检获约一千八百只怀疑走私大闸蟹,重约五百五十公斤,以及约三千七百公斤肉类及家禽,估计总市值约五十二万元。
海关昨日根据风险评估,在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截查一辆报称载有跨境电商货物,包括食品的入境货车。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货柜中发现该批怀疑走私大闸蟹、肉类及家禽。
该批大闸蟹并无附有由出口地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不符合有关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的条款规定。而检获的肉类及家禽亦无附有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的书面准许。该批怀疑走私大闸蟹、肉类及家禽已转交食环署跟进调查。
海关提醒市民,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任何人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必须提供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食环署的书面准许。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海关亦提醒业界人士,切勿进口或售卖来历不明的大闸蟹;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及领有食环署签发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或相关书面准许的商户。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宜供人食用。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外,根据《食物安全条例》,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未有登记下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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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