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网上电器零售商的东主和职员于销售冷气机时作出不当地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十月十一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二人同被判监禁31星期。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网上电器零售商涉嫌透过社交平台专页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冷气机和安装服务。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零售商透过社交平台专页先后出售五十七部冷气机予多名消费者,订金总额为十九万七千五百元。该零售商在明知其业务出现财政困难而不可能采购和供应有关冷气机的情况下,仍接受消费者付款,最终亦未有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式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海关会继续打击不良营商手法,保障消费者权益。海关亦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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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