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一月十一日和十四日分别在香港国际机场和天水围检获共约三百八十盒怀疑走私新冠口服药物,估计市值共约五十万元。
海关人员透过风险评估,一月十一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拣选及检查一件由印度抵港并报称载有保健产品的空运邮包。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邮包内检获约二百五十盒怀疑走私新冠口服药物,市值约三十三万元。
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昨日(一月十四日)采取监控派递行动,在天水围拘捕一名四十岁怀疑涉案男子。其后,海关人员搜查该男子于同区的住宅单位,再检获约一百三十盒怀疑走私新冠口服药物,估计市值约十七万元。单位内一名三十四岁怀疑涉案女子亦被捕。
案件仍在调查中,两名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入口许可证下入口药剂产品及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农历新年将至,海关于假期前及期间会继续透过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严厉执法,打击各类走私活动。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上述条例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