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十一月二十三日至十二月六日期间,对四间口罩零售商及一间口罩生产商采取执法行动,他们涉嫌出售和供应怀疑附有虚假效能声称的口罩,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行动中,五人被捕。
海关早前接获相关机构转介,怀疑数款口罩的效能表现与其声称不符。海关人员其后进行试购,并将试购所得的口罩样本作效能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三款口罩声称达到某效能标准下的压力差要求与事实不符。另外,一款声称符合欧洲标准EN14683就含菌量所订明的要求的口罩,实际超出有关欧洲标准的最高限额,但检测发现该款口罩的含菌量符合国家标准GB15979的要求。
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采取执法行动,在其中一间零售商中检获约二千六百个涉嫌违反《条例》的口罩。行动中,四名零售商男负责人和一名生产商女负责人被捕,年龄介乎二十七岁至四十九岁。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消费者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任何货品,或供应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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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