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十月二十七日)从一间连锁电器零售商及其供应商检获五百四十二个怀疑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电热水壶,市值约八万元。案中两人被捕。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从一间连锁电器零售商所购买的一款标示为「SUS 304」不锈钢的电热水壶,怀疑其实际材质与声称不符。
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从该零售商试购该款电热水壶,并把样本送往认可检测所检验,结果显示其并非「SUS 304」不锈钢,与声称不符。
海关遂于昨日采取执法行动,从该零售商的各分店和货仓,以及其供应商的货仓,检获案中怀疑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电热水壶。
行动中拘捕零售商一名三十岁男经理及供应商一名六十三岁男董事。
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完
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