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昨日(四月七日)从一间外置充电器分销商检获二百二十九件怀疑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外置充电器,市值约三万八千元。案中两人被捕。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个外置充电器分销商所售卖一款声称容量为「6000毫安培小时」的外置充电器,其实际容量与声称容量不符。
跟进调查后,海关人员于湾仔一间零售商试购该款外置充电器,并把两个样本送往认可检测所检验电容量。
检验结果显示两个样本的电容量分别为3715毫安培小时及3755毫安培小时,与货品所声称不符。
海关昨日搜查该零售商及其分店,并没有发现该款外置充电器;同日亦搜查分销商办公室,检获案中怀疑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外置充电器。
行动中拘捕分销商一名三十九岁男董事及零售商一名四十岁女东主。
除搜查涉案零售商及分销商外,海关人员亦到全港各区进行巡查,暂未有发现该款外置充电器出售。
案件仍在调查中。海关将会就检获的外置充电器作进一步检验,以确定其电容量。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商品说明条例》(《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前更应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详细资料及其声称容量。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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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