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七月十三日)拘捕一名汽车租赁公司男销售员,他涉嫌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所提供的租车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名汽车租赁公司的男销售员向顾客作出虚假声称,表示会于指定时间内向顾客退还租车服务的按金和尚未使用的租车费用,但最终并没有退还有关金额。
此外,该销售员向另一位顾客表示,只需先支付指定金额,之后再安排退款,便可把租车服务免费升级。但顾客支付指定金额后,该公司并没有提供升级服务,亦没有安排退款。
经深入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该汽车租赁公司一名怀疑涉案的四十四岁男销售员。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男子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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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