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向市民推广精明消费(附图)

2015年9月29日

海关人员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多区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推广精明消费,并提醒商户守法。

香港海关不良营商手法调查课署理监督黎嘉乐表示,今日的行动旨在热门的旅游购物区向消费者推广精明消费,并针对不良营商手法作出巡查,该行动将于九月底和十月初的假期继续进行。

他提醒消费者留意商品的计价单位,尽量要求更多资讯,例如商品的总价格,再作交易决定。消费者如要购买药品,应了解有关品牌的包装,并于购买前仔细检查货品,收据亦应妥善保存以备将来参考。他鼓励消费者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他亦提醒商户守法。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条例》),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重要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或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的营业行为,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而如该消费者没有接触该营业行为,该消费者是不会作出该项交易决定的,即属违法。

此外,商品说明可以透过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径展示,包括口头陈述或书面纪录,任何人士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即属违法。

违反有关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反《条例》的情况,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



2015年9月2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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