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家长小心选购中秋节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

2004年9月20日

中秋节将至,海关发言人今日(九月二十日)提醒家长及监护人,注意应节玩具如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潜在危险,为儿童选购这些应节玩具时,须加倍小心。

海关发言人说:「在二○○三年,海关接获两宗有关怀疑不安全玩具电灯笼的投诉,并曾到108间出售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零售店进行巡查及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并对未能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指定的安全标准的玩具供应商号采取了行动,包括检控了1名公司负责人,及向19间玩具零售商发出书面警告。」

「该等样本主要是并无附有规定的电池安全使用指示,例如『不可混合使用新旧电池』、『不可将碱性、标准(碳锌)或可充电(镍镉)电池混合使用』等,而且电池箱上没有标明正确的电池极性及电压。」

发言人指出,部分样本亦没有在包装上标示规定的识别标记,即本地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该等不合规格的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亦有导致身体受伤的潜在危险,包括电池过热或洩漏而引致灼伤。

他说:「此外,该等应节玩具常见造成的危险,还包括幼童可能因吞下电池或松脱的细小配件而导致窒息,以及接触玩具锋利的边缘或突出物而引致割伤或剌伤等。另外,过度拗折荧光棒可能会令内部的化学物洩漏,因此构成伤害皮肤或眼睛的潜在危险。」

在二○○四年至今,海关并无接获任何有关怀疑不安全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投诉。最近,海关曾到97间出售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零售店进行巡查,其后把14款玩具电灯笼和7款荧光棒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指定的玩具安全标准及《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规例》对玩具所规定的双语安全警告及识别标记进行安全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有4款电灯笼及两款荧光棒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指定的安全标准及《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规例》的识别标记规定。但有8款电灯笼样本经测试后,确定并无附有规定的电池安全使用指示,例如『不可混合使用新旧电池』、『不可将碱性、标准(碳锌)或可充电(镍镉)电池混合使用』等,而且电池箱上亦没有标明正确的电池极性及电压。同时,9款电灯笼及5款荧光棒样本没有在包装上标示规定的识别标记,即本地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另外,在测试上述电灯笼样本当中,发现一款未能通过「冲击」 (Drop Test) 测试。因该款灯笼在「冲击」测试中,配件容易脱落及露出尖角,对使用者构成刺伤危险。

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海关会根据有关条例及规例,向供应不安全玩具电灯笼及荧光棒的公司及零售商发出书面警告或提出检控。

政府化验所的报告还指出,在14款玩具电灯笼样本中,12款是可发声的,而这些发声玩具电灯笼样本是符合欧洲安全标准中发声玩具的音量标准。

虽然如此,海关提醒家长在儿童玩电灯笼时,要小心及留意,以下为一些建议: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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