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容公司女职员因作出先诱后转销售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社会服务令一百二十小时,这是首宗涉及美容服务业先诱后转销售行为的成功检控个案。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名美容公司女职员涉嫌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美容疗程服务。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美容公司于网上以指明价格销售美容疗程服务。其后有消费者凭于网上购买的换领券到该美容公司要求使用相关美容疗程时,该美容公司的女职员向该消费者促销其他美容疗程,并拒绝提供换领券上指明的美容疗程服务。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就某服务作出按指明价格的购买邀请,但其后出于促销不同服务的意图而拒绝在合理时间内交付有关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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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