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被判罪成,今日(六月三十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元,以及被取消持有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的资格六个月。
去年十一月,海关人员经调查后发现该名男子于申请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期间,在旺角一间找换店经营货币兑换业务,涉嫌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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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