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18年10月4日

香港海关今日(十月四日)调查一宗怀疑没有牌照经营金钱服务,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的个案。

海关人员早前接获举报,今日突击搜查大角咀一杂货店,发现一名男子及其妻子在未获海关关长发出牌照情况下为外籍家庭佣工提供汇款服务。

案件仍在调查中。

根据《打击洗钱条例》,任何人如欲经营汇款服务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任何人在没有有效牌照的情况下经营金钱服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的金钱服务。



2018年10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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