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九月二十日)在深水埗、旺角及湾仔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市民,特别是家长,留意中秋节玩具安全,及注意玩具上的警告和使用说明指引。
海关消费者保障科总贸易管制主任梁保泉今日于深水埗向传媒简介,海关人员于八月试购十款中秋节玩具,送交政府化验所进行安全测试,结果显示全部样本合乎规例。
海关于九月在多区巡查,其间发现四款灯笼、四款闪光玩具,以及一款萤光棒未附有识别标记(即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及/或双语警告标籤(即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任何警示或警告),涉嫌违反《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规定。海关已勒令九间零售店铺将违规的一百零四个灯笼、四百九十八件闪光玩具及七十九筒萤光棒储存于指定地方。
海关会在中秋节前继续有关的巡查行动。
梁保泉亦提醒家长,要遵照玩具上所附载的警告标籤及使用说明,同时亦应在旁监督小童把玩玩具,以策安全。
根据《条例》,进口、制造或供应本地使用的玩具,须符合指定的安全标准,否则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和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玩具或儿童产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 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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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